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基本信息
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地块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口村东,双大路北侧,双大路与斋幽路交口以东500米处。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建设前土地使用性质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含耕地)及未利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
沿河口村位于门头沟区西部斋堂镇北部,距镇政府15公里。受北京“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沿河口村庄所有宅基地全部被洪水浸泡、淤泥倒灌。按照《门头沟区农村地区受灾群众房屋重建安置指导意见》,沿河口村亟需进行重新选址安置。
根据2023年10月18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会议纪要第100期《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村民住宅异地安置选址方案联审会会议纪要》,原则上同意门头沟区组织编制的沿河口村等整村异地安置选址方案。
2024年1月5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口村经济合作社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占地补偿协议》。土地使用性质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含耕地)及未利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
根据《关于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门)初审函[2024]0004号)中涉及用地安全的要求,项目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送至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泷涛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
1、资料收集
地块现状为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建设用地,历史上存在的土地利用类型包括果园、旱地、工业用地、农村道路、农村宅基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及水浇地,地块范围用地的规划分区为村庄建设用地。
地块内工业用地为北京万利达石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北京万利达石材有限公司属于建筑用石加工行业。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敏感目标包含村庄、地表水等;地块周边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
2、现场踏勘
调查人员对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地块北靠山,南临河,地块内地势西高东低。
地块内原有构筑物已拆除,地面现被填土覆盖,未见存留构筑物、管槽、管线等。地块内地基处理及土地平整时,保留部分原生树木,树木长势良好,未见异常。
现场踏勘工作重点关注重建安置项目平整填土、地块南侧门头沟区沿河口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原北京万利达石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
踏勘过程中未闻到异常或刺激性气味,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3、人员访谈
调查人员对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地块展开人员访谈工作,访谈对象包括斋堂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沿河口村及沿河城村村委会、周边村民、安置重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作人员等。访谈结果表明原北京万利达石材有限公司、农用地及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填土未发生过污染情况,地块内及周边无其他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异常情况。
三、污染识别
1、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填土
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已经完成土地平整,地基处理工作。根据《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场地改造期间,人工填筑土石方约11万m3。
地块内填土来源于石羊沟和龙门口沟河道,石羊沟取土位置位于地块西北方向约2km处,龙门口沟取土点位于地块西侧约5km处,取土点周围植被生长正常,土壤无异味,取土点周边无其他工业企业或者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地块内填土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2、农用地
地块西部原属于沿河口村集体用地,地块中部和东部原属于沿河城村集体用地,调查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农用地未被划分为安全利用类及严格管控类耕地。地块内原农用地部分农业生产期间,灌溉水水源为石羊沟山间泉水,水源地上游及周边无工矿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地块内及周边农用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等;不曾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或为污水灌溉区;不曾涉及污染事故;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调查范围内,农用地不存在土壤污染的情形。
3、北京万利达石材有限公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北京万利达石材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大类为30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类为302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小类为3032建筑用石加工。
企业生产工艺有切割、干法磨边、湿法打磨、检验等环节,生产工艺不涉及石材修补、粘接工序,无须使用胶水;项目切割、磨边等工序为带水作业。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被带入喷淋水中,通过作业区地面的明沟进入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需外排。
企业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为湿法作业和水喷淋产生的含尘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材粉末(成分为SiO2、CaO和CaCO3等)。含尘污水进入沉淀池充分沉淀,上层清水通往积水池循环使用,不需外排。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石材碎料和沉淀底泥等,均可以外售后资源化利用。
综上,北京万利达石材有限公司的行业类型不属于《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DB11/T 2216-2024)中需纳入土壤污染风险台账的行业类别;企业生产工艺及产生的“三废”不存在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情况。企业生产活动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小,不会对地块产生不利影响。
4、门头沟区沿河口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门头沟区沿河口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位于调查地块南侧,刘家峪沟北侧,所在区域地势北高南低,污水处理设施位于调查地块下游区域。
沿河口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时间及运行时间均为2019年,主要用于收集处理沿河口村生活污水,主管单位为门头沟水务局,运营单位为北京清斋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规模30m3/日,由处理工艺为多级AO+连续流活性砂过滤法,出水标准为《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2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A排放限值。
现场踏勘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及周边区域未见污染痕迹,且污水处理站地势低于本次调查地块,位于调查地块下游。综上,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四、现场快速检测
本次调查对填土来源处、地块内及周边表层土壤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其中石羊沟处布置现场快速检测点位3个,龙门口沟处布置现场快速检测点位4个,地块内及周边布置现场快速检测点位31个,背景点1个。快检结果显示各点位监测指标间与背景值均无较大偏差,各检出项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填土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
五、结论
本次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对斋堂镇沿河口村灾后恢复重建整村异地安置项目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判定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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